“进店铺的时候大家都因为门面,认为是周大生的业务。”

河南新乡五家“周大生”存金业务暴雷,涉及金额数百万  第1张涉事的其中一家周大生珠宝店已关闭。图片来源:爆料人

6月21日,界面新闻接到河南新乡长垣居民爆料称,当地五家周大生金店在半个月前同时闭店,而不少本地居民在这些店内存放了黄金和钱款,其中黄金的存期在6个月、一年和两年不等。截至目前,受到影响的居民约有200多人,保守估计涉及金额达数百万元。

多位爆料人告诉界面新闻,这五家周大生金店均由一名叫李庆利的本地老板经营,经营时间长达十多年。至少从7年前开始,这些金店除了销售黄金珠宝外,还设有“存金”、“存钱”业务。

所谓“存金”就是类似于部分金店提供的黄金托管服务,但不同于一些金店只接收在该店内购买的黄金,这几家周大生金店也能存放其他品牌的黄金。

河南新乡五家“周大生”存金业务暴雷,涉及金额数百万  第1张图片来源:爆料人

根据爆料人李莹给界面新闻展示的一张“黄金储蓄存折”上标注的存金规则,用户将黄金在店内存满固定时间后,便能取出这些黄金,同时获赠一定比例的黄金现货,类似于银行储蓄业务中的本金和利息。存期越长,“利息”更高,存周大生的黄金也比其他品牌的黄金“利息”更高。

这份“存折”也与银行存折相似,上面印有“真爱银行”四个字,以及“户名”、“开户行名”等,还盖上了公章。蹊跷之处在于,“存折”上开户行名并非周大生关联公司,而是“河南金生真爱珠宝商贸有限公司”,所盖公章是“金生真爱名品馆 长垣专卖店”。界面新闻看到的另一份“黄金储蓄存折”,上面盖的公章又变成了“深圳周大生珠宝有限公司 长垣专卖店”。

天眼查App显示,河南金生真爱珠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金生真爱”)由李庆利担任法人和唯一股东,该公司注册于2016年,注册资本为345万元,地址在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西匡城路3号商铺20号。大众点评则显示,周大生在新乡长垣的匡城路店,所在地址为“匡城路20号”,疑与该公司为同一位置。

周大生匡城路店正是李莹当初买金、存金的门店。李莹称,她并不认识李庆利本人,在这里存金是因为认识的邻居这样做了,且这家金店已经开了十几年,没出过事。李莹表示知道自己是“在周大生买金,在金生真爱存金”,但不清楚两者的区别。也有爆料人说,“进店铺的时候大家都因为门面,认为是周大生的业务。”

河南新乡五家“周大生”存金业务暴雷,涉及金额数百万  第3张在周大生匡城路店的门头上,还隐约可见“金生真爱”招牌字被拆下的痕迹。 图片来源:爆料人

至于“深圳周大生珠宝有限公司”,在天眼查App上并无搜索结果,与之相似的是周大生母公司“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周大生品牌方向界面新闻回应称,李庆利的确为周大生加盟商,但并未透露其在当地开设的周大生门店数量是否与爆料人说的五家一致。

周大生品牌方表示,公司是第一次见到爆料人提供的“真爱银行”单据,其上的“河南金生真爱珠宝商贸有限公司”与周大生无关,企业章“深圳周大生珠宝有限公司 长垣专卖店”中的企业经查询并不存在,名称亦是虚假。

“我司合同中明确约定加盟商不得实施‘到期折旧价、原价或增值回购、开展存储黄金或其它贵金属、珠宝’等行为。”周大生品牌方告诉界面新闻。

根据周大生品牌方向界面新闻出具的一张相关合同条款截图所示,除了前述行为外,合同中还明确指出加盟商“不得向消费者开展非法集资或非法收储行为”。

河南新乡五家“周大生”存金业务暴雷,涉及金额数百万  第3张涉事的其中一家周大生珠宝店已关闭。图片来源:爆料人

而据爆料人反馈,前述几家周大生金店亦有“存钱”业务。

爆料人李妍告诉界面新闻,大约一年半前她将一笔30万元的现金存给了李庆利。李妍称,这笔钱是李庆利以个人名义借的,但李庆利给她写借条的地点在周大生匡城路店二楼,借条上盖的公司章是“长垣县喜福缘金行”。李妍向界面新闻展示的借条上写到,“借款人因生意项目资金周转困难,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30万元(月利率1.5%)。”

目前,商业银行最新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年利率为0.20%。李妍称,除了利息高,双方还约定这笔钱可以随时取出,加上与李庆利相识多年,她也曾帮李庆利周转过几天资金,所以放心地把钱存在她那里。但李妍表示并不清楚李庆利如何运作存金、存钱业务得来的资金,“只知道投资进黄金,卖黄金,我问过她,她说没有其他生意”。

天眼查App显示,“长垣县喜福缘金行”是李庆利在2011年注册的公司,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黄金.铂金.钯金.18K金.钻石.玉石.银饰品.零售”。除了长垣县喜福缘金行和河南金生真爱,李庆利担任股东的还有深圳金生真爱珠宝商贸有限公司,其名下并无黄金珠宝行业外的其他企业。

河南新乡五家“周大生”存金业务暴雷,涉及金额数百万  第5张涉事的其中一家周大生珠宝店已关闭。图片来源:爆料人

上海华万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大海告诉界面新闻,从爆料人提供的信息来看,此事有三点触及了法律红线。

首先是“深圳周大生珠宝有限公司”的企业章涉及私刻公章。其次,前述金店在“黄金储蓄存折”上印有“真爱银行”,而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第三,也是性质最严重的,前述金店存金、存钱的行为可能触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罪名。

“如果只是偶发地帮别人存金,这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是批量的、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简单地说就是谁来存都可以,实际上这和吸收别人的存款没有区别,因为黄金具有货币属性,存金和存钱本质上是一样的。这就是明显的刑事案子。”郝大海说。

周大生方面也向界面新闻表示,如果爆料者提供的内容属实,可以看出来对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等违法行为,建议受害者在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几位爆料人告诉界面新闻,在6月4日听说出事后,不少人堵在周大生匡城路店门口并报警,当时已有警察出警。5日开始,人们陆续报案并录口供,但目前暂未收到警方的具体答复。一位爆料人21日称,“今天我朋友从外地回来去长垣市公安局报案,问进展还是没有定性,说严重定诈骗,不严重定破产。”

河南新乡五家“周大生”存金业务暴雷,涉及金额数百万  第6张李庆利在微信群中的发言。图片来源:爆料人

根据爆料人提供的截图,李庆利在面向部分存金客户的微信群中解释称,金店关门的主要原因是和“郑州周大生二级批发”产生债务纠纷,导致“工厂集中清债,银行抽贷”,而“郑州法院在执行保全货品准备走时又发生严重车祸事故而最终闭店”。

至于解决方案,李庆利称,目前店内财产只是暂时被封,等债务纠纷解决后才能解决存金客户的事情。李庆利也多次提到“公司”、“总部”(指周大生品牌方),表示“目前周大生总部及董事长周宗文本人都在关注我们这个事情”、“公司也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资产先让法院封了”、“(具体方案)没有那么快,等总部和郑州”。

河南新乡五家“周大生”存金业务暴雷,涉及金额数百万  第5张李庆利在微信群中的发言。图片来源:爆料人

界面新闻多次拨打李庆利的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通过手机号添加其本人微信,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应。界面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天眼查App均未查询到与李庆利及其关联公司的债务纠纷案件。

根据周大生品牌方的回应,李庆利所说的“郑州周大生二级批发”应为周大生省级服务商,后者并非周大生的大区办公室,也是品牌的合作伙伴,负责对区域经销商做一些赋能服务。

“对方对我们公司和省级服务商的确是存在大额欠债行为的,我们也是在其突然停止门店经营后才知道。就对方的严重违约行为,以及爆料人反映的这个事和相关资料,我们已经转给公司法务团队做专业处理。”周大生品牌方向界面新闻表示。

河南新乡五家“周大生”存金业务暴雷,涉及金额数百万  第5张涉事的其中一家周大生珠宝店已关闭。图片来源:爆料人

通过加盟模式在全国尤其是下沉市场跑马圈地是黄金珠宝品牌的普遍策略,而黄金的货币属性又使它更容易触及灰色地带。如何管理规模庞大的加盟店网络,直接关乎企业经营的风险。

周大生曾在招股书和财报中介绍过公司对加盟店的管理细则及供应链情况。

对加盟店的管理方面,周大生称公司每三年和加盟商签订《品牌特许经营合同》,并已建立起一套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其中就包括规范督导和经营考核的环节。具体来说,周大生会派出专职督导队伍不定期检查加盟店,违反规范的加盟店会被敦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取消加盟资格;经营规范也是周大生对加盟店的考核评价标准之一,考核结果会影响对加盟店的贷款授信。

周大生在招股书中也提到了加盟管理风险,“加盟商的人员、资金、财务、经营和管理均独立于公司,若加盟商的经营活动有悖于公司的品牌经营宗旨,公司无法对加盟商及时进行管控,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自2017年上市以来,周大生每年新开500家到1000家加盟店,每年净增数百家加盟店。截至2023年末,周大生线下加盟店总数为4774家,占总门店的93.5%。

周大生主要向加盟商收取三类费用,分别是向加盟商销售货品的费用、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加盟费、品牌使用费等)和加盟管理费。周大生在财报中提到,加盟业务的供应链根据产品类型有所区别,主要有公司总部直接供货、总部设计后委外生产并直供给加盟商、指定供应商供货三种形式。

其中,加盟管理费是“公司为加盟商提供有关产品、经营策略、营销手段等多方面的培训及指导服务,并对加盟商的日常经营提供流程化管理,从而向加盟商按月收取的费用”。与之相关的成本主要为周大生职能业务中心的人员薪酬,该中心的职责就包括“负责终端门店的培训、辅导和规范化督导检查”。根据周大生在2017年招股书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在属于“百强县市”的长垣市开设周大生加盟店,加盟管理费应为每店每月2500元。

河南新乡五家“周大生”存金业务暴雷,涉及金额数百万  第6张图片来源:周大生招股书

针对周大生品牌是否在此事中担责,郝大海告诉界面新闻,“如果周大生加盟店长期开展存金、存钱业务,涉及的金额大、时间长,而周大生作为品牌方没有发现,存在管理失职,是有一定责任,但责任多少难以判断。另外,如果此事构成刑事案件,一般来说是实施犯罪的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从目前的证据看不出周大生有刑事责任,周大生承担的是民事责任。”

郝大海还表示,我国司法实践中有“先刑后民”的惯例。当案件涉及刑事犯罪时,通常在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再审理其中涉及的民事责任。

最近一个可参考的案例是2024年3月爆出的北京一家中国黄金加盟店跑路事件。据中国黄金4月1日公告,该加盟店实控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羁押,进入司法程序;中国黄金及相关责任方决定先行对有关消费者进行垫付。

中国黄金在公告中提到,该加盟商违规擅自开展“金条无忧预订”业务。而据公开报道,该业务仅面向在店内购买中国黄金品牌的消费者,与前述周大生金店的存金、存钱业务有一定区别。郝大海告诉界面新闻,后者的性质更恶劣。

(爆料人李莹、李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