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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22日, 金洲慈航(000587)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针对金洲慈航的虚假陈述索赔案,此前已有不少投资者发起索赔诉讼,此次证监会正式处罚,增强了投资者索赔证据,但需要提示的是,留给投资者的索赔时间已经不多了,截止目前已经不足四个月,需要投资者特别注意。(许峰律师专栏)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金洲慈航、丰汇租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金洲慈航、丰汇租赁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一)金洲慈航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2015年2月3日,金洲慈航停牌筹划重大事项。6月1日,金洲慈航披露了《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文件,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金洲慈航、丰汇租赁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文件未按规定披露丰汇租赁的关联交易

  2014年,丰汇租赁及其子公司天津广茂融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天水紫金、昊诚拓天、济南泉溪海等公司发生了提供资金、咨询服务、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等关联交易,交易发生金额合计121,156.20万元,占丰汇租赁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37%。

  根据规定,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应披露丰汇租赁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丰汇租赁未按规定在两年一期(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交易报告书草案》《交易报告书》《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等文件未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二、金洲慈航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经查,金洲慈航虚增2017年度营业收入1,070,604,792.35元、利润总额1,232,804,915.37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15%、利润总额的91.59%;虚增2018年度营业收入59,999,982.00元、利润总额59,999,982.00元、存货1,768,527,137.7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0.57%、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93%、净资产的26.90%,金洲慈航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金洲慈航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等规定,在2015年6月1日到2021年9月18日之间买入金洲慈航股票,并在2021年9月1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但应注意诉讼时效问题。(*ST金洲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金洲慈航(000587)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投资者索赔诉讼时效不足四个月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