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7点

原本约好回父母家吃饭的王冬冬

并没有如约前来父母家

手机也是关机状态

到了深夜11点

老两口再也坐不住了

赶紧报警

民警查询到王冬冬在一家酒店有开房记录

于是联系该酒店工作人员去房间看看

酒店工作人员用门卡刷开房间

发现屋内一片狼藉

一名女子掩盖在被子之下

浑身赤裸、身体僵硬

已经没了呼吸

该女子正是40岁的王冬冬

酒店监控显示

当天,也即2023年1月19日的中午

她和一名男子一起进入酒店房间

当天下午5点许

男子独自离开房间

监控里显示

男子并无异常

……

该名男子是谁?

王冬冬究竟是怎么死的?

一同进入酒店房间的男子是谁

法医的鉴定结论显示,王冬冬的死因是体内含有头孢克洛、唑吡坦、替硝唑和艾司唑仑这几种药物残留物(不能确定哪种药物对死因起了决定性作用)。因此,法医初步判断王冬冬很可能是因为喝了带有药物的酒和饮料后导致的死亡。

对于被害人的药物中毒情况,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付晓梅给《方圆》记者打了个比方。“如果正常服用药物500毫克,头孢克洛能达到的血药峰值是每毫升6.3微克。法医鉴定结果显示,王冬冬血液中的药物浓度已经达到了每毫升53微克,也就是说,她至少服用了8片500毫克的头孢克洛。这是一个致死的剂量。

警察初步判断,监控中出现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排查,警方很快找到该男子,他叫彭克军。2023年1月20日早上6时许,彭克军在家中被民警抓获。经过讯问,民警得知王冬冬与彭克军保持了3年的情人关系。

3年前,王冬冬和彭克军同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当时,彭克军和王冬冬都已结婚,王冬冬和丈夫育有一女。但一次酒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彭克军跳槽去了另外一家教育培训机构。

离职后的彭克军和王冬冬保持联系,两人共同的同事和朋友并不知道他们的“这一层”关系。

到案后,彭克军对民警说,王冬冬性格强势,经常数落他。但是王冬冬又觉得彭克军在培训机构教语文,能帮她女儿免费辅导功课,所以一直跟彭克军保持着关系。

“我想跟王冬冬断绝关系已经很久了。”经过公安人员多次讯问,彭克军坚决否认自己投放了药物,只承认自己捂住了王冬冬的口鼻。法医鉴定认为,这两种方式都可能导致王冬冬死亡。

之后,彭克军辩解两人本是相约自杀,药物是王冬冬自己投放的,她想自杀,后来,她在和自己玩性游戏中意外死亡。

她真的是自杀吗

2023年2月,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介入此案侦查。检察官分析证据认为,彭克军的嫌疑非常大,检察机关要认定彭克军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需要结合全案证据予以分析。

经过调查走访,检察机关判断王冬冬基本上没有自杀倾向。案发前王冬冬已经跟丈夫谈妥了协议离婚事宜。出事当天,王冬冬还答应父母亲晚些时候回家吃饭,顺道将由父母帮忙照顾的女儿接回家。她还和表妹约好,第二天两人一起吃早饭。

王冬冬的行为显示,她对生活是有正常规划和安排的,对未来是充满向往的。检察官判定,被害人王冬冬几乎没有自杀的可能性。

既然王冬冬无自杀倾向,就不太可能过量服用药物中毒。而彭克军供述称,王冬冬主动投毒,要与他同归于尽,但是彭克军体内并未检出乙醇、头孢克洛、唑吡坦等药物成分,只检测出少量艾司唑仑和替硝唑。而且,彭克军离开酒店时神色泰然、步履正常,可见彭克军服用药量几乎可忽略不计。

而且,如果王冬冬真的是有意投毒,不可能是她体内检测出大量药物,而彭克军服用量却很少。所以,王冬冬投毒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

办案人员还排除了第三人作案的可能。

付晓梅告诉《方圆》记者,涉案药物来自彭克军的母亲。公安机关从医院调取的药品处方证明,彭克军母亲由于被临床诊断为心悸、焦虑等疾病,从医院开具了一些药物,这些药后来被彭克军分几次找借口拿走了。

他们喝的饮料一部分来自家里,一部分来自当时购买。

这些药物能不能马上溶解呢?为了解答这个疑问,办案检察官引导侦查,要求公安机关做了一个侦查实验:在相同条件下,把药物投放在了相同的饮料和酒里,发现其均能快速溶解,那么,嫌疑人在案发当天投放药物的可能性也就是存在的。

“结合密闭空间杀人的情况,投放药物的人是彭克军的可能性更大了。”办案检察官说。

彭克军又称,王冬冬曾经模糊地向他表达过,要拿药物给其丈夫服下,但后来的情况,自己并未多问。这也不符合常理,因为王冬冬和丈夫已经谈妥协议离婚、和平分手,只缺一道手续,王冬冬没有理由要去杀害丈夫。

恢复手机备忘录和搜索记录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彭克军的作案嫌疑非常大。

“在直接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办理案件就需要查看手机等移动物品里的证据了。”王冬冬的手机被送入公安机关的物证中心,公安机关利用技术手段恢复了被删除的彭克军手机备忘录和微信聊天记录、浏览器搜索记录。

“根据恢复的数据,民警发现,原来案发前,彭克军已经规划好了投毒过程,备忘录里甚至搜索过‘饮料、破壁、药品’等关键词。除此之外,备忘录里有但不限于这样的记录:‘带走4瓶饮料、回家破壁、补打、学校再补打、带走抽屉药品、周四请假、浏览器删记录、湿纸手套。微信记录删除转移,删除,拉黑名字……’”付晓梅告诉《方圆》记者,“这给我们指明了继续侦查的方向。”

案发是2023年1月19日,案发前一天的1月18日,彭克军在手机里还记下了销毁犯罪记录的行动预案的备忘录。

警方还在浏览器中查到这样的搜索记录:“头孢和酒在一起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可以合理推测,彭克军在案发前已经了解了相关药物毒性,计划研磨溶解相关药物,并借与王冬冬喝酒与饮料之机实施投毒,并将相关手机记录等犯罪信息删除。”付晓梅总结说,“删除的备忘录里存在着定案的关键性证据。”

通过这些证据和前面的逻辑推论,付晓梅等检察官基本上可以判定投毒人就是彭克军。随后,公安机关给彭克军做了测谎检测,结论是偏向不通过。

直到所有证据都指向了彭克军,彭克军还在为自己狡辩、推卸责任:“我不应该冲动,不该用手和枕头捂住王冬冬的嘴和鼻子,在她没有任何反应后,我慌张不知所措,只想赶紧走,没有及时为王冬冬求医,致使她死亡,我现在特别后悔。”

案发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很怕她把我的家拆散,多次想跟她结束关系,但她一直不同意。”彭克军供述时情绪激动。

在彭克军看来,其与王冬冬有共同的工作、朋友圈,对方将自己的亲属关系调查得一清二楚,还掌握了自己很多亲友的电话,王冬冬一直以曝光两人关系为把柄威胁他,让其继续跟她保持这种关系。

后来,王冬冬还多次要求其与自己组建新家庭,要求彭克军必须每天与其通话见面,不然就给彭克军的家人通话。案发后,办案人通过调查确认,王冬冬曾经给彭克军的父亲和妻子打过电话,打通了,却又不说话。

彭克军提心吊胆地生活了两年多。为了2023年1月19日的见面,彭克军精心准备、多方策划。为了让王冬冬死亡,他事先准备了头孢克洛、唑吡坦、替硝唑和艾司唑仑等药物、酒、饮料,把药物投到酒和饮料里,诱使王冬冬喝下去。

彭克军说,王冬冬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一直骂他、数落他窝囊。彭克军气愤难忍,两年来对王冬冬的所有积怨一并爆发。紧接着,他用枕头闷堵王冬冬的口鼻,持续捂了10多秒后,王冬冬不再动弹,直到呼吸停止。

当天17时许,彭克军离开酒店,他删除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备忘录、王冬冬的微信和抖音账号。

他将自己塑造成一个“受害者”

在接受公安机关多次讯问时,彭克军曾按照备忘录记载编造犯罪经过,企图混淆司法机关的侦查方向。

“对于办案人员,此案的挑战性在于彭克军隐藏较深、反侦查意识很强,在他编造的故事里,他是一个无辜者,死者才是投毒者,我们一度被他蒙蔽,在案件讨论中一度曾倾向于相信他是一个受害者,只是一时失手杀了死者。”办案检察官说道。然而,检察机关通过客观证据以及结合常识,还有多年的法律经验,一步步推翻了嫌疑人的辩解。

付晓梅说:“彭克军明知药物和酒、饮料放在一起,会导致被害人中毒死亡,仍然用枕头捂住被害人的口鼻,在这种情况下,彭克军主观上是希望被害人死亡的,因而构成故意杀人罪。”

2023年2月28日,彭克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批准逮捕。

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被告人彭克军犯故意杀人罪,于2023年5月30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彭克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2条,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彭克军在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后销毁证据,不如实供述投放药物行为,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建议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王冬冬双亲、女儿和丈夫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他们向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并进行了合并审理。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诉讼请求及代理意见主要是:要求彭克军赔偿丧葬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共计人民币327万余元,不接受调解。

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判决被告人彭克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的父母、女儿和丈夫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万余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他诉讼请求。一审之后,被告人彭克军提起上诉。2024年4月,此案二审维持原判。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6月上期)

来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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