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6月26日上午举行例行发布会。发言人朱凤莲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提问,对于岛内一些过去曾主张“台独”、但目前立场已发生转变的人,大陆方面是否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台独”立场已转变还会被追究刑责吗?国台办回应  第1张

朱凤莲 资料图 图源:@国台办发布

朱凤莲表示,《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严格依法制定,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且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责任。

有记者问,对于大陆日前发布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个别民进党民意代表鼓吹台湾方面要有所谓“反制作为”。对此有何评论?

朱凤莲应询表示,依法惩治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是真正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切实保障台湾同胞利益福祉的必要举措,符合台湾社会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奉劝岛内某些人认清形势,不要罔顾民意、逆流而动。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