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月20日讯(记者 彭科峰)农村金融机构的未来,应当是重质而非重量。

6月20日中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同意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辽宁省内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被合并的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将完成法人机构终止事宜。

开业不足一年继续合并,辽宁农商银行“吞下”省内36家中小银行,业内:兼并重组潮还会继续  第1张

某券商银行业分析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数量庞杂的农商行、村镇银行资本实力不足,治理较为混乱,抵御风险能力不足,这也是有关部门鼓励减少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数量的用意所在。辽宁农商银行统一接管省内的30余家农商行、村镇银行,有利于进一步理顺辽宁省的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体系,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未来此类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吸收合并潮大概率还将继续。

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加速 36家机构同时宣告解散

今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发文称,同意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岫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国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

监管指出,辽宁农商银行承接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网点和员工。辽宁农商银行应就分支机构更名事项向所在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报告,完成金融许可证变更。辽宁农商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批复的具体日期是2024年6月19日。

依据上述批文,这也意味着辽宁省内36家农商行、村镇银行一夜之间失去了独立法人地位,成为辽宁农商银行的下属分支机构。

辽宁农商银行开业不足一年 为整合省内农信社体系而来

今日,据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辽宁农商银行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788,654,424元,其前身由辽宁农信联合改制而来,开业时间不足一年。

去年9月27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辽宁监管局于2023年9月18日同意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依据监管部门的披露,辽宁农商银行是由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而成。其成立之日起,北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溪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1家行社自行终止,债权债务由辽宁农商银行承接。

也就是说,去年新组建时,辽宁农商银行只是吸收合并了省内没有改制的农信社,而本次则是进一步吸纳了省内36家农商行、村镇银行。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数量或将进一步减少

从公开信息来看,辽宁农商银行的本次“大吃小”也创下了新纪录。此前的银行机构“大吃小”,仅发生在地市级银行吸收合并行政区域内的中小银行,此前并没有发生过省级农商银行吸收合并省内30余家不同县市的金融机构的案例。

去年12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信息,四川汉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芦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宝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六家银行机构正式宣告解散,其原因为被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从政策层面来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农村银行司近期发表一篇《统筹推进改革化险 推动农村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的署名文章,释放了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最新信号。文章提出,加快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兼并重组,减少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数量和层级,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因地制宜优化机构布局,重塑经营机制,促进风险持续收敛。

(财联社记者 彭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