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我差点死在万宁,绝望自救四小时。”近日,到海南万宁旅游的浙江游客金先生,将自己在万宁参加自由潜水的遭遇发布到社交平台。他称,6月9日,他和另外两名学员在教练带领下,乘船前往万宁市洲仔岛进行潜水考试,完成考试后等待2小时仍无船来接。眼看天色渐晚,4人被迫顶着风雨,在海上游了2小时左右才靠岸;最后徒步了半个多小时才在好心人帮助下获救。(据6月17日上游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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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先生一行的遭遇,让人倒吸一口凉气。这不就是“荒野求生”中的一些情节吗?
万宁市文旅局一名工作人员称,“这个事情我们做了初步调查,其中的确存在不合规、不合理的地方。我们准备(将此事)移交给综合执法局处理,包括游艇没有潜水业务资质等问题。”
可以看出,事情比较复杂,涉及多个经营者。潜水教练找的海洋假日俱乐部提供服务,海洋假日俱乐部又将业务介绍给了任我游航海俱乐部。
无论如何,任我游航海俱乐部承揽了相关业务,就应该履行承诺。然而,据金先生回忆,送行的船员说,你们游回去吧,我们很忙的,没有时间来接你们。后面教练跟这名船员多次沟通,他才说,会和船长说,让船长等下返航前开船来接你们。
那么,任我游航海俱乐部有没有去接他们呢?当地初步调查显示,金先生的女友报警后,他们才派船去接,但没接到。因为他们恐怕已经在游回来的路上了。
首先,海洋假日俱乐部没有经营潜水项目的资质,为什么要承接相关业务?据涉事潜水教练表示,这家俱乐部宣传称,他们提供国际专业潜水培训。
其次,当地表示,洲仔岛是没有开发的,带人去那里潜水,是不允许的。那么,为什么会有教练将游客带去潜水?对经营者来说,安排合法合规的潜水地点,保障游客安全是首要责任,同时还可以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教潜水的教练、开船接送的俱乐部,以及承揽业务的机构,都互不隶属,只是生意上的合作。虽然说,大家有分工合作是市场的常态,但对潜水来说,还真不能这样随意。
需要强调的是,潜水被列入国家《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2024年1月12日开始施行的《万宁市水上运动行业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水上运动项目经营者组织开展高危险性水上运动经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进行审批,并按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相关规定还明确,水上运动经营项目从业人员要持有政府部门认证的从业资格证书。经营者要配足合格的安全员、救生员,并做好专业从业人员备案及公示工作;购置使用水上运动项目所需设备设施,要取得运营资质且必须具有检验合格证明。
也就是说,开展潜水经营服务,不仅有门槛,门槛还相对较高。
国家将潜水列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就是为了保障相关人员的安全。一起潜水纠纷,暴露出了当地潜水行业的乱象,反倒让人觉得发生这样的事情并不偶然,万幸的是没有发生悲剧。
对公众来说,潜水有一定的危险性,应该选择资质齐全的经营者。对当地来说,切实维护金先生一行的利益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应该依法依规加强潜水行业的管理,千万不能等出了事故再来高度重视。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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