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子扬)6月14日,新京报获悉,维维股份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显示,曾经的子公司枝江酒业未按规定的申报期限对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消费税进行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核定枝江酒业应纳税费约为8500.29万元。

  根据公告,枝江酒业为维维股份原控股子公司,2020年维维股份将所持枝江酒业71%的股权全部转让,2020年末维维股份已不再将枝江酒业纳入合并范围。根据维维股份转让枝江酒业股权时与江苏综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综艺”,现枝江酒业之控股股东)签署的相关协议,如税收机关因枝江酒业存在未缴或者少缴税款而对其进行交割日前税收追溯征收的,由公司负责补缴前述税款。

  维维股份称,上述税收追溯征收事宜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承担补缴上述税收追溯征收款项,将计入2024年当期损益,鉴于滞纳金金额尚不能确定,若不考虑滞纳金因素,经初步测算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约85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应收枝江酒业欠款本金1.23亿元,根据2023年公司与江苏综艺、枝江酒业签订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若税收追溯征收款项实际发生时,将直接在枝江酒业欠付维维股份的1.23亿元款项中予以抵扣。

  2006年,维维股份进军白酒行业,先后收购双沟酒业、枝江酒业、贵州醇酒业。枝江酒业由创办于1817年的“谦泰吉”槽坊演变而来,是湖北省最大的白酒生产企业之一。2009年10月,枝江酒业与维维股份实现战略重组,维维股份增持后持有枝江酒业71%的股份。2012年维维股份出资3.57亿元对贵州醇酒业进行股权投资,2018年出售贵州醇股份。2020年,维维股份以4.615亿元的价格将持有的枝江酒业71%股份出售,至此,维维股份不再有酒制造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