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查30年?维维股份原子公司被要求补缴1994年至2009年税费8500万元,当地回应  第1张

  维维股份原控股子公司被核定补缴30年前税费。

  6月13日晚间,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维维股份,600300)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酒业”)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应纳税额通知)》(以下简称“《税务事项通知书》”)。

  根据《税务事项通知书》,截至2024年6月4日,枝江酒业未按规定的申报期限对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消费税进行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核定枝江酒业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应纳税费包括消费税7835.2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12.77万元以及教育费附加152.22万元,共计8500.29万元。

  公告指出,枝江酒业为公司原控股子公司,2020年公司将所持有的枝江酒业71%的股权全部转让,2020年末公司已不再将枝江酒业纳入合并范围。根据公司转让枝江酒业股权时与江苏综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综艺”,现枝江酒业之控股股东)签署的相关协议,如税收机关因枝江酒业存在未缴或者少缴税款而对其进行交割日前税收追溯征收的,由公司负责补缴前述税款。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收追溯征收事宜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承担补缴上述税收追溯征收款项,将计入2024年当期损益,鉴于滞纳金金额尚不能确定,若不考虑滞纳金因素,经初步测算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约85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应收枝江酒业欠款本金1.23亿元,根据2023年公司与江苏综艺、枝江酒业签订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若税收追溯征收款项实际发生时,将直接在枝江酒业欠付我公司的1.23亿元款项中予以抵扣。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13日,维维股份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应收枝江酒业欠款1.23亿元已经全额计提坏账,若有关税收追溯征收款项实际发生,将直接在枝江酒业欠付公司的1.23亿元款项中予以抵扣。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6月13日,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湖北宜昌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到,不存在“倒查30年”,此次对枝江酒业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系审计部门发现枝江酒业前期有税款欠缴,税务部门按照程序正常追缴,“审计追欠,没啥特殊的原因和背景,不要误读。”

  据官网介绍,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2000年上市,是一家国有企业控股的大型食品制造企业,总部设立在徐州。维维产业涉足农业资源、食品、饮料、粮油、茶等,拥有维维、天山雪、嚼益嚼、六朝松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其中,“童年网红品牌”维维豆奶是其旗下产品,维维股份一度被称为“豆奶大王”。

  据维维股份2023年年报显示,去年实现营收40.36亿元,同比下降4.42%。实现归母净利润为2.09亿元,同比增长119.84%。据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实现营收11.09亿元,同比增0.83%;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27亿元,同比增长251.48%。

  截至收盘,维维股份报2.53元/股,跌4.53%。

  责任编辑:孙扶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