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洋 刘晓梦)6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显示,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7月5日―2021年2月19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B级、CLA、GLB SUV、GLE SUV和GLS SUV汽车,共计51536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组合仪表控制单元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偏差,组合仪表中后雾灯的标志可能不满足国家标准中关于后雾灯符号的规定。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仪表控制单元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