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也是“三北”工程建设的重要支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财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筹存量和增量资金,加大对“三北”工程建设支持力度,推动构建稳定持续、保障到位、渠道多元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撑体系。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深入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事关我国生态安全、事关强国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1978年11月25日,《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总局关于在三北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重点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的规划》印发,“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正式启动。46年来,“三北”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5.05%增长到13.84%,45%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面积得到初步治理,61%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4.5亿亩农田得到有效庇护,一道绵亘万里的绿色长城,正守护着祖国的生态安全。

“防沙治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我们必须持续抓好这项工作”“要健全‘三北’工程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撑体系,建立稳定持续的投入机制。”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加强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设立“三北”工程补助资金,支持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巩固防沙治沙成果、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示范等。资金聚焦重点、突出难点,强化对重大任务、关键环节的保障力度,提高政策精准性,为全力支持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

此次《意见》按照“三北”工程的新定位、新使命,充分考虑“三北”地区财政状况,通过设立“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强化现有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税收优惠和政府采购政策等措施,多措并举支持“三北”工程建设。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新设“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并已在2024年预算中安排120亿元,以后年度结合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支持实施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用于退化林修复、退化草原修复、中幼林抚育、湿地保护修复等工作;支持巩固防沙治沙成果,用于新治理沙化土地(人工造林)管护、浇水、补植等,提升林草植被存活率。

当前,打好打赢“三北”工程攻坚战,成为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生态行动,成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任务。《意见》坚持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双管齐下,既“加力”也“提效”,着眼当前又惠及长远,将为推动新时代“三北”工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协同推进、提升资金效能、持续跟踪问效等举措,确保政策实施落地见效,一定能够推进我国防沙治沙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创造新奇迹,把“三北”工程建设成为功能完备、牢不可破的北疆绿色长城、生态安全屏障。(作者 尹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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