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正式生效。《保障法》从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等多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这对于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健全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强化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粮食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保障粮食安全,解决好14亿多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2023年,我国粮食产量连续9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实现“二十连丰”;我国以占世界9%的耕地、6%的淡水资源,养育了世界近五分之一的人口......但与此同时,我国面临耕地总量有限、粮食稳产增产难度加大等挑战,粮食供求紧平衡态势长期存在,粮食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此,本次《保障法》的出台生效,将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动我国粮食安全工作从政策性治理向法治化治理转变。

“五谷者,万民之命,国之重宝。”全方位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耕地保护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保障法》提及,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严格保护耕地。这就要求我们,要强化属地管理、压实政府责任,通过耕地保护督察、考核追责问责、定期“回头看”等多种形式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耕地红线的相关保护政策和保护制度,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势利导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红线和耕地红线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让法律之红线护卫耕地之红线,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

科技强“芯”,种业兴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在耕地,要害是种业。推进种业振兴、维护种业安全,让更多中国地种上中国种子,产出更多中国粮,是实现粮食稳产增收的底气所在,也有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形势下,以《保障法》为制度纲领,加快推进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全面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优良品种选育推广,积极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努力打好种业“翻身仗”、提高粮食单产,尽快实现粮食丰收增产由追求规模速度向注重质量效益竞争力的跨越转变,我们就一定能推动稳产保供在高质、高效、绿色、生态的现代化道路上不断迈进,奋力开创乡村全面振兴新局面、新气象。

国以民为重,民以粮为基。粮食安全事关国家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也与每一个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一段时间以来,种粮食风险大、利润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一度困扰我国粮食增产增收。为此,《保障法》明确规定,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培养更多“新农人”、提高种粮主体积极性。放眼当下,不论是努力提高农作物最低收购价格,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提升农民生产积极性,还是强化极端天气灾害补救措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抑或是进一步完善现代粮食储备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推动仓储智能化建设……多措并举、协同发力,让更多人看到“做农民、干农业、种粮食大有前景”,如此必将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注入不竭动力。

经国利民,法是重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部好的法律,若得不到落实,就如同一纸空文。期待以《保障法》为引领,各地各部门强监管、抓落实、务成效,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的法治治理体系,依法牢牢把住粮食安全的主动权,使发展之基更深厚、社会之基更稳定,中国人民的饭碗也定将越端越稳。